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证券公司:

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再担保公司”)拟就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债券类别:一般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含)人民币。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四)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不超过2.5‰/年。

二、承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熟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内容

承销商为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辅导债券发行,及时完成申报材料、备案材料报送;积极与交易所沟通协调,尽快获取项目发行批复;提供相关市场信息,配合我公司选择适当窗口完成发行工作;协助公司做好债券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及材料更新工作等。

四、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13时(北京时间)之前,将纸质件送至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58号 东北再担保公司。纸质响应文件应不少于9份并密封在密封袋中。

(二)磋商时间:2024年7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58号 东北再担保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承销商应确保磋商文件的内容真实有效;磋商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承销商公章。

(四)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承销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承销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58号

联系人:李蕾

电话:15543556662


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